欢迎您访问重庆教师资格网! 本站为重庆教师资格证考试民间交流网站,主要为考生提供考试报名时间安排以及教师资格证常见问题答疑等相关信息,教师资格证官网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www.cqksy.cn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示为准。
在线咨询
公众号
交流群
考生交流
合作联系
在线做题
短信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获取验证码

特别提醒:

1.提醒为短信模式,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

2.确认预约后,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请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客服热线:
023-6861-1050 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

重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允许孕妇不体检或者延缓体检吗?

时间:
2018-07-26 15:08:24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重庆教师资格证
  【导读】重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允许孕妇不体检或者延缓体检吗?根据小编的了解,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那么体检是必须通过的一项内容,没有特殊情况可以放行的先例,这也是对学生安全的保障,所以各位如果也有类似情况的可以看看政府的回复。

  

重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允许孕妇不体检或者延缓体检吗?

  重庆市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中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为“按照我市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为“体检应与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同步进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参加认定时有效”。体检机构为“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体检”。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每年安排有2次认定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以“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公布的为准。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的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如因个人原因在当年当次申请认定时无法参加体检或未完成体检的,可以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按认定的时间要求和相关规定,重新参加认定。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允许孕妇不体检或者延缓体检吗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重庆教师资格证相关资讯,如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重庆教师资格网。更多重庆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关注重庆教师资格网(www.jszgw.cq.cn)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重庆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备考方案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