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7.9)
- 时间:
- 2021-07-09 09:09:09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点击查看>>>重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真题(7.9)
1.【答案】B
解析: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2.【答案】D
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题干中幼儿园的行为并无不当,晨晨在父亲的陪同下留在园内玩耍,不慎摔伤的,故应有监护人承担事故责任,选D。
3.【答案】C
解析:《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4.【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后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题干中,因为李某之前偷拿过别人东西,教师王某就不让他参加演讲比赛,说明教师没有公平对待学生,该行为是不正确的。
5.【答案】D。
解析: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6.【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成员的任期是5年。
以上就是重庆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真题答案解析(7.9),如果考生有更多的问题或试题想要了解,可以收藏关注重庆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w.cq.cn/),或点击【在线咨询】。